两起美容保健调解案例警示:美容存“套路”养生变养“伤”
2024-08-23 11:10:12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不少消费者通过美容保养自己的皮肤、按摩除湿改善自己的健康,但市场上美容机构鱼龙混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美容消费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如何才能“美得放心健康”?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消保委公布两起美容保健调解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美容“套路”,谨防养生变养“伤”。
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向连云港市消保委投诉称,今年9月18日,她看到城东祛斑中心美容店发布的广告,便到店家咨询体验,没想到进店容易出店难。黄女士初进美容店,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先用不知类型的仪器对其脸进行免费检测,并表示脸上斑不严重,做祛斑美容恢复很快,并承诺“祛斑后十天保证脸上的斑干干净净,‘双节’期间漂漂亮亮、美美地迎接亲朋好友”。
在美容店里一群人的劝说下,黄女士交了钱,可不仅总监没有时间亲自服务,承诺的“脸上干干净净”也没有实现,反而脸上的斑比之前颜色更深。
黄女士到美容店讨要说法,却被告知还要交7800元购买配套产品使用才能祛斑,不然脸上100%变黑。争执无果下,黄女士只好向连云港市消保委投诉,要求美容店3倍赔偿消费金额6000元,并对精神伤害进行赔偿。
连云港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该美容店负责人辩称,消费项目有明码标价,黄女士购买的祛斑套餐全款是9800元,2000元只是定金,并在收据上有注明,没有强制消费,全程有监控录像。黄女士复诊时不配合,才导致脸上变黑,美容店不存在过错。对此,黄女士表示反对,称美容店并无工作人员告知2000元是定金,自己也没有拿到收据和合同。
连云港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单晓生指出,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事项、产品名称、服务周期、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约定不清,发生纠纷时,应按照有利于消费者一方解释。签订的服务合同和收款收据都应现场提供一份给消费者,被投诉的美容店存在过错。
经调解,美容店现场向黄女士表示道歉,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交的2000元。黄女士也同意放弃索赔。
提示:近年来,美容类(包括医疗美容)纠纷的投诉量保持高位,一些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连环套路,他们先是通过广告以低价甚至免费体验为由,吸引消费者到店,然后在服务过程中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和产品,让消费者不断加码消费。如果消费者表示没钱,则怂恿以付定金、借款或刷信用卡等方式付费,后期又会以需要用产品修复为由建议消费者再进行消费,如若不买,则吓唬消费者可能有“毁容”的风险。连云港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美容消费存在风险,要谨慎选择,切勿盲目跟风。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时,要选择口碑好的、合规的美容机构,主动要求签订服务合同并索要发票,通过书面形式将价格、服务风险、双方责任义务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切勿相信商家口头承诺。
近日,连云港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潘女士投诉,称其在克丽提娜美容店做常规美容时,在工作人员的极力推荐下做了中医艾灸项目,全程无人告知该项目存在风险。做完后,潘女士发现两条小腿有剧烈的灼烧感,皮肤上还起了水泡,而且右腿的水泡比左腿大很多。美容店却向潘女士解释说这是正常反应,并给了2小瓶“三无”产品让她涂抹。潘女士涂抹几天后发现伤口愈加恶化,疼得也越来越厉害,导致不能站立。潘女士遂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三度烧伤。医生表示艾灸烫伤得比较重,可能有细胞坏死,要做清创缝伤口,需要两三个月才能恢复,还会留疤,治疗期间不能洗澡,建议居家休息。
关于美容店及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做艾灸的资质,该美容店负责人始终没有明确回答。虽然美容店承认是其责任,但是关于赔偿问题却不积极处理,故意拖延时间。目前,潘女士的伤口已经在医院缝合,后期也肯定会留疤。潘女士要求美容店退还美容卡里余额,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1.5万元,以及已交后续祛疤费用1.5万元,总共3万元。
接诉后,连云港市消保委向被投诉的美容店了解情况,美容店负责人称潘女士身上的水泡不是烫伤而是灸花,一般7—10天能好。因为潘女士自己出门玩不注意,可能碰了水或是包扎不当,导致了感染。而给潘女士涂抹的药品为中医配方药。
经连云港市消保委反复调解协商,美容院同意给予一次性赔偿,并退回潘女士卡内不包括赠送的余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提示:消费者在接受理疗、艾灸等保健服务之前,一定要选择合规机构,进店后要先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如果涉及使用器械、仪器的,还要对器械、仪器的出厂证明、使用方法等进行初步了解。另外,消费者还要分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区别,不要相信商家的夸大宣传,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