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美容针”“瘦脸针”?小心“美丽陷阱”!
2025-01-05 10:33:46
“颜值经济”蓬勃发展,医美整形市场火爆的同时,“黑医美”也在野蛮生长,不少人看中打“美容针”等微整形项目的商机,向客户推销起了“肉毒素”等医美产品,这真的“靠谱”?
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徐某某从卖家处购买了绿色肉毒素和新粉肉毒素等产品后,将其中的44支注射用向自己的多名美容客户售卖,从中获利2万元。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被告人徐某某销售的肉毒素系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用毒性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鄱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药品未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鉴于被告人徐某某的行为未给客户造成不良后果,且其具有坦白、全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从事与医疗美容行业相关工作。被告人徐某某表示服判。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追求美是人的天性,但别盲目跟风,正确看待自我形象,理性选择医美项目,拒绝容貌焦虑,远离非法医美。广大医美行业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正规渠道采购药品,严禁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切勿触碰行业底线和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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