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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声明】

2024-07-29 13:10:52

  东方网记者程琦7月29日报道:接到美容院电话,得知自己抽中了“形象代言人”打造计划,不仅可以进行美容保养,做完项目后还能退还费用,这样的好事你心动吗?

  去年8月,消费者林女士接到某护肤造型店的电话,告诉她抽中了门店的“形象代言人”打造计划,可免费进行美容保养。于是,林女士满心欢喜地前往门店后,商家表示林女士可根据协议要求选取相应数量的项目进行免费体验,虽说是“免费”体验,但是需要预付项目费用,待协议期内完成所有体验后,才能退还所有费用。

  林女士想到做完这么多项目能退还费用,还有协议为证,便放心地签署了协议,并支付了预付金共计17720元。然而,项目体验过程中,店员陆续进行了多次推销,林女士多次拒绝后,店员提出后续将不再为其提供服务。对此林女士表示同意,并协商一致退回全部款项。

  但后续林女士迟迟没有收到退款,联系店里只强调等通知,林女士遂向所在辖区上海市闵行区消保委求助。

  林女士在与区消保委沟通中表示,虽然双方达成了退款协议,店员也表示当天就会向总部申请退款,但是后续迟迟没有回音,多次追问下,店员表示店内经营状况不太乐观,需要分期退款,但并未明确退款时间、金额等内容。

  对此,闵行区消保委找到涉事门店店长,店长坦诚确实存在经营上的困难,实在无法满足消费者立即退款的诉求,只能分期退款。

  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闵行区消保委联系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双方对于退款金额没有异议,但就退款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担心退款时间太长,企业言而无信,希望立即退款。但门店店长表示当下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希望按照合同约定,半年内退款。

  基于双方情况,闵行区消保委建议采用诉调对接的方式来落实退款事宜,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也兼顾企业经营情况。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诉调对接程序约定半年内分5期退款17720元。目前,林女士已经收到全部退款。

  随着预付式消费的不断发展,预付形式越来越新颖、丰富,“形象代言人”“全年打造计划”等“免费”项目体验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需要警惕的是,不少项目虽说是“免费”体验,但往往需要消费者预支付项目金额,而后期可能会遭遇预约不上、约定次数无法做完、门店闭店等情况,钱款难以追回。

  上海市闵行区消保委提示,建议消费者警惕商家免费体验、低价促销等诱惑,认清预付式消费风险,避免冲动消费。一方面尽量选择月卡、季卡等时限较短、金额较低的预付方式,理性消费;另一方面尽量与商家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以条文的形式强化了设立“书面合同、按约履行、事中告知”等预付式经营者义务,进一步增加了可能承担责任与义务的主体范围,并设立了专门罚则,为规范预付式消费模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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